根據2001年頒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》的定義,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,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,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,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,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。簡言之,就是“受人之托,代人理財”。